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规范探矿权市场,促进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局与西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拟对西乌珠穆沁旗太基敖包南银铅锌多金属矿和西乌旗太乌兰乌台东铜多金属矿两处探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标的物 1、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太基敖包南银铅锌多金属矿普查区探矿权,矿种为银铅锌多金属。 1、116°35΄00〞 44°13΄00〞 2、116°35΄00〞 44°10΄00〞 3、116°41΄00〞 44°10΄00〞 4、116°41΄00〞 44°13΄00〞 面积:44.22平方公里 出让年限:2年 2、内蒙古西乌旗太乌兰乌台东铜多金属矿普查区探矿权,矿种为铜多金属。 1、117°00΄00〞 44°20΄00〞 2、117°00΄00〞 44°13΄00〞 3、117°01΄00〞 44°13΄00〞 4、117°01΄00〞 44°12΄00〞 5、117°04΄00〞 44°12΄00〞 6、117°04΄00〞 44°16΄00〞 7、117°02΄00〞 44°16΄00〞 8、117°02΄00〞 44°20΄00〞 面积:56.50平方公里 出让年限:2年 二、挂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1月31日至2007年2月10日为报名期限,后十日为报价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西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矿管股。 三、矿区现场察看时间 公告之日起在西乌旗国土资源局矿产股接受现场咨询,需到现场踏勘的,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四、竞买资格 参加竞买的必须是符合探矿权资质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企业。其企业组织形式要求为有限责任公司。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自2007年1月31日起至2007年2月10日公告期间,有意者可到西乌旗国土资源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此次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报价报名。凡参加竞买者,报名时需持竞买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企业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每项(包括转帐支票)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进指定帐户,当地银行200万元/每项以上(含200万元)的资金证明和特别规定中要求的其它资料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挂牌出让材料可参加竞买活动。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部分价款,未竞得探矿权者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 出让人风险提示 1、储量风险:出让勘查区属风险探矿,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买人应在挂牌出让公告确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标的物的现状、瑕疵及竞得后将遇到的问题等。 2、政策风险:受让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3、其他风险:此处未提及的其他风险。 上述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投资者应予充分考虑,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指定帐户户名: 西乌珠穆沁旗地产交易所 帐 号: 0610034909024906880 开户行:工商银行西乌珠穆沁旗支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1、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后两年内,向国土资源厅提交地质普查报告。 2、竞买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有关资料和《竞买须知》。 有意竞买者请与西乌旗国土资源局矿产股联系 咨询电话:0479-3529749 联 系 人:宝图雅、郭晓峰、孙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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